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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废弃节能灯处理中心将选址环东海域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2日09时26分 文章来源: 厦门网 浏览次数: 

  厦门市废弃节能灯处理中心将选址环东海域,将对废弃节能灯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昨日,记者从民盟市委获悉,民盟市委关于“废弃节能灯回收”的专报件已获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通过。
  
  据了解,这篇专报件也是民盟市委在今年政协全会期间的一篇党派提案。提案中说,厦门市是国内四大节能灯生产基地之一,如果没有相应的回收系统,废弃节能灯将会给环境带来巨大的污染。

  民盟市委说,汞是节能荧光灯的必要组成部分,能使光源的光效大幅度提高,但它是有毒的物质。他们建议,我市应尽快建立废弃节能灯回收及循环利用体系。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形成了初步的建设方案。该处理中心的一期可能将由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独资建设,或由通士达公司牵头合作建设。处理中心在取得相应处理资质后,将有偿服务于我市其他节能灯生产企业。而二期将在满足节能灯生产企业所需时,兼顾处理回收的民用节能灯。

  项目拟选址在环东海域通士达节能光源制造基地现有场地内,处理中心将采用从瑞典引进的具有世界领先技术水平的废弃节能灯处理技术和设备对废弃节能灯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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