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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在国际市场实施品牌战略

发布日期: 2008年06月20日10时23分 文章来源: 绍兴网 浏览次数: 

  已拥有四顶“国字号”品牌桂冠的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谋变,欲将自有品牌销售份额由目前的20%,经过五年扩张后增加到60%。昨日,阳光集团副总经理吴峰说:“品牌战略是当前公司新核心战略。”

     在国内的照明灯行业里,“阳光”实现了“品”与“牌”的完美结合,集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四项“国字号”荣誉于一身,“阳光”以14.18亿元的品牌价值,连续三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但“阳光”决策层也有隐忧:虽以贴牌方式获取大量财富,但自有品牌销售额仅占企业销售总额的两成。

     “必须提高‘阳光’在全球舞台的影响力。”吴峰说,公司由此制定了拓展国际品牌的五年规划,通过建立海外分公司,构筑公司自有品牌国际市场销售网络。根据规划,今明两年是“阳光”自主品牌建设基础年。今年7月,“阳光”将在欧洲设立分公司,到中东、北非等国家和地区建立生产企业也被纳入规划。

     目前,“阳光”英文商标“YANKON”连同阳光司徽已在全球注册,集团还尝试与瑞士ABB等大公司打出联合品牌,与荷兰飞利浦、韩国碧陆斯等组建合资公司。为规避反倾销等壁垒,近年来,“阳光”在印度、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相继建立生产基地;为占领美国这一全球最大的节能灯市场,“阳光”一改之前的贴牌生产,于今年3月投资298万美元成立阳光美国公司。

     吴峰说:“海外分公司建立后,我们掌握了主动权,可以与超市、下游公司直接打交道;同时,可以争取美国政府和电力公司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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