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灯具企业再遇反倾销调查 涉案企业众多

发布日期: 2007年09月11日08时18分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印度反倾销调查又来了,这次轮到节能灯,我们不能重蹈5年前节能灯遭欧盟征收高反倾销税的覆辙。”广东省外经贸厅昨日在佛山召开全省涉案企业应诉协调会,广州、深圳、东莞、中山等地区的多家涉案企业与会,佛山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呼吁涉案企业积极应对。

  佛山市外经贸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说,印度是对我国发起反倾销最多的发展中国家,此次反倾销调查时间紧急,应诉企业必须在40天内提交问卷答复和抗辩意见。考虑到佛山节能灯制造业的重要地位,这次协调会被紧急安排在佛山召开。

  涉案中国企业众多

  
8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出通知,提请对进口自中国、斯里兰卡和越南的紧凑型荧光灯发起反倾销调查。仅仅一天之后的8月30日,印度正式对我国节能灯出口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4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期间直接出口或间接通过外贸公司出口涉案产品到印度的公司。

  “起诉书传达的信息很明确,就是要在印度市场排挤中国企业”,广东省WTO事务中心顾问王磊律师分析说,“这个起诉书对涉案企业规定的范围很宽泛,处于这个调查期的中国涉案企业将会非常多。”

  佛山灯具企业有过惨痛教训

  
佛山市外经贸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佛山灯具在此之前曾遭遇过反倾销调查。2000年5月17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荧光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6年7月19日,应欧洲紧凑型节能荧光灯照明业委员会联盟的申请,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荧光灯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当时节能灯企业首次遭遇反倾销调查,企业都没有相关经验,结果有效应诉的厦门节能灯企业获得了零税率的市场地位,而佛山一些企业由于没有参加应诉,结果被征收高达66%的重税,这基本上就失去了欧洲市场。”该负责人表示,“鉴于上回的经验,我们此次提早应对,以便更多的企业能获得印度市场经济地位,被征较少的税率甚至是零税率,进一步巩固印度市场。”

  佛山市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查佛山涉案企业众多,主要有欧斯朗、佛山照明、本邦等节能灯企业。

  企业代表:“刚打开印度市场就遭遇反倾销调查”

  
“我们公司刚打开印度市场就遭遇反倾销调查,公司将考虑如何应诉,这关系到我们的产品在印度市场的前途和命运。”广东雪莱特公司负责报关方面的张先生参加了此次协调会,张先生表示,目前该企业每年的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左右,近两年来逐渐开始开发印度市场。“反倾销调查来得特别急,但我们有之前应对欧盟反倾销调查的经验,我们会考虑如何积极应对。”

  南海区外经贸局黄先生向记者表示,印度是南海灯具企业一个重要的海外市场,许多企业都对这块“肥肉”觊觎已久。黄先生分析认为,由于企业进入印度时间太短,立足不稳,此次反倾销调查带来的税率变化可能会对企业开拓印度市场造成巨大的影响;如果反倾销成立,不排除有企业会彻底放弃印度市场.

  王磊律师也表示了同样的担忧,按照印度立案反倾销调查的起诉书,在150天内就将出台临时税率,而税率一旦确定就将施行5年,如果征收高税率,节能灯企业则可能失去印度这块市场。

  经贸部门:灯具并未倾销

  
佛山外经贸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衡量企业是否存在倾销的最重要依据是产品内销价格与出口价格的比较, 佛山节能灯的出口价格一般高于内销价格。中山市外贸局的黎女士表示,照明灯具企业是中山市的重要产业之一,对外出口量也很巨大,但并不存在倾销。

  此次调查3家原告分别为欧斯朗印度公司、indo asian fusegear公司、havell's india公司,而佛山的欧斯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正是被告之一。王磊律师认为,“原告与被告同属欧斯朗总公司,让人难以理解。这只能说明印度方面此举就是为了保护本国企业而排挤中国节能灯出口到该国。”

  专家:应诉比不应诉强

  
王磊律师提醒与会的节能灯企业负责人,印度频频使用反倾销调查手段,企业应该根据印度市场对本企业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否应诉,如果企业觉得印度市场并不重要完全可以放弃应诉;如果企业决定应诉,就一定要有效的应诉。

  王律师举例说,2000年欧盟对节能灯展开的反倾销调查中,利胜电光源(厦门)有限公司积极应诉,取得了市场经济地位被征收零税率,一些浙江企业虽然参与了应诉,却由于准备不充分最终被判征收55%的反倾销税,没有参与应诉的企业则被征66%的反倾销税。“可见应诉比不应诉强,有效应诉比应诉强”,王律师叮嘱。

      

 
收藏此页】【推荐】【打印】【查看评论)】

 

 
楼号 我的观点 发表人 时间
【发表评论】
  1.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作品 。
  3.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中国灯饰商贸网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4. 本栏目版主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栏目中的任意内容。
  5. 网站内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中国灯饰商贸网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网站内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中国灯饰商贸网授权。
  6. 本贴提交者发言纯属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匿名 帐号   密码:
  如果您还不是中国灯饰商贸网会员欢迎注册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
吊灯
直管荧光灯
蜡烛形白炽灯泡
卤素灯_3
普通灯泡
卤素灯1
社区生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