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项目获好评 |
|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11日09时06分 文章来源: 中国灯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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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中国科协在北京召开全国学会专项改革试点项目验收会议,由中国照明学会承担的“承接政府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创新项目———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获与会领导和评审专家的一致好评。 “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是经中国照明学会申请,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6年4月批准将“照明设计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2006年9月中国科协将我学会的“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认证”列入中国科协承接政府社会职能改革创新试点项目。在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的指导下,两年来,学会完成了《照明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照明设计师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的编写,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并于2008年3月在北京开办了第一期照明设计师(中级)培训班,经严格考核,共50名学员获得首批“照明设计师”职业资格,初、高级照明设计师的培训及考核认证工作也即将全面展开。 中国科协非常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中国照明学会所做的工作值得全国其他学会借鉴,希望中国照明学会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推进此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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