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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征“两费”真是大快人心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01日09时07分 文章来源: 古镇灯饰报 

  近日,常州邹区灯具城的商户议论纷纷,而彼此交流的主题就是最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的一纸通知。该通知写明,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对于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常州邹区灯具城经销商而言,停止征收“两费”无疑大快人心。

  大部分需要 缴纳“两费”

  在本报3月份对全国照明灯饰经销商进行生存状况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中国的照明灯饰经销商群体中,绝大部分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经营,只有极少一部分成立了公司,按照公司制进行运营。而且,绝大多数照明灯饰经销商都依赖专业市场的店面运营,独立于专业市场以外,在写字楼等独立场所经营的商户则比较少。由此可见,全国大部分照明灯饰经销商都需要缴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只是这“两费”基本上是同其他税费一起缴纳,部分商家并不清楚到底要缴纳多少,只需要按月或者按年进行缴纳即可。

  在经过多次的采访调查后,记者获知,虽然有部分地区如上海、北京等地早已取消了“两费”,但是仍有不少地方的照明灯饰经销商仍要承担每月数百元的“两费”。武汉商家就表示,前些年还只需要缴纳150元/月的“两费”,这几年则涨到了300元/月,真可谓“与时俱进”,“跑赢了CPI”。常州商家表示,“两费”通常是一年一交,而且和其他税费一起交,一次性缴纳的金额都在几千块,虽然对有实力的商家的经营不会造成太大压力,但是对于那些刚创业或者实力弱小的商家来说,依然是一个沉重的成本负担。

  最担心执行不彻底

  也许见惯了太多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全国照明灯饰商家为停止征收“两费”的通知而欢欣鼓舞的同时,仍有部分商家对该政策的实施抱以怀疑的态度。他们认为,征收了这么多年的“两费”不是说停止就能够停止的,肯定需要一段时间的缓冲,而且说不准会弄出“新名堂”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不过,担心归担心,无论照明经销商还是灯具市场管理方,都认为这次停止征收“两费”是一个好兆头,说明相关部门的管理思路在转变,未来也许有更多的有利消息公布。在目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体贴和支持,将会推动照明灯饰行业的发展。

  常州邹区灯具城总经理陈敖生表示,这次停止征收“两费”肯定是好事情。邹区灯具城的商户基本上都是个体户,不用缴纳“两费”,商户们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经营中,更有利于商户的发展。商户发展了,灯具城自然能够更好地发展。

  武汉汉来广场策划部经理章凌表示,才从相关媒体上了解了这一事情,也询问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说是没有接到上面传达下来的通知,还不知道具体如何操作。不过,作为灯具市场,必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户的工作,为商户创造一个优良的经营环境。

  常州东豪灯饰总经理许峰认为,虽然“两费”的钱不多,现在没有这笔钱了,不知道相关部门的服务会不会大打折扣。常州金太阳灯饰的总经理谢忠则想知道已经缴纳的“两费”将会怎样处理。谢经理表示,自己平时也没怎么关注这些费用,虽然钱不多,但是在乎的是一个态度。最怕国家给了我们以希望,最后执行却变成了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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