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要求,9月底前,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我市推广第一批节能灯27万只,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
我市第一批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推广节能灯,将重点选择使用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且组织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工矿企业、学校、政府机关、医院等大宗用户和以城市社区、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城乡居民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