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灯生电”只为照顾个人生意 |
| 发布日期: 2008年04月29日09时34分 文章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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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滨河景区一饭店店主,感觉滨河大道路灯照明时间与饭店营业时间不相符,便擅自改动路灯照明线路,自己给路灯接线供电并控制路灯开关。临沂市城管滨河景区执法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制止,并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4月27日下午,执法人员接举报,滨河路上一饭店擅自改动路灯照明设施线路。执法人员随即赶到了举报现场。发现一条电线架在滨河大道南侧的一根路灯杆上,线的一端接在路灯下边的接线盒里,另一端延伸到路边的一家饭店里。 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调查和勘验,同时找到饭店老板,该店主承认电线是自己架设,并称不是私接路灯电源,而是用饭店的电给路灯供电。据该店主交代,饭店紧靠滨河大道,晚上需要营业,而此处路灯晚上照明时间与饭店营业时间不相符,不利于饭店经营和食客们出入。为方便自己的生意,该店主便自己给路灯接线供电,并控制了路灯的开关时间。 执法人员指出,乱扯电线并擅改滨河大道路灯照明设施,不仅影响市容,私自改变路灯的线路和照明时间,也影响了路灯的正常使用寿命。同时,乱扯的电线没有绝缘保护,极易漏电,埋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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