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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应对中小企业缓行

发布日期: 2008年02月26日10时40分 文章来源: 南方都市报 

  由于《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新法的实施,加上物价的上涨,今年春节后,中山企业用工工资开始大幅度上涨,给企业生存造成了不小的压力。昨日,市政协委员沈剑建议,对于3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新劳动法要网开一面,给予一定的缓行期以缓解企业压力。

  企业用工成本大增

  作为一名企业高管,沈剑对劳动法实施后中山企业现状进行了调查。他介绍说,由于新劳动法对于企业员工的带薪假、最低工资标准的商定,合同的签署等都有详细的规定,从实际情况看是加大了企业的压力。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以一个工人现在700元/月算的话,实施新劳动法后,由于要给员工买保险、员工的加班工资也有所增加,员工达到年限后不能辞退等,企业用工的成本大大超过700元/月。“这对中小企业的压力是很大的。”

  中小企业将面临倒闭

  沈剑说,中山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如纺织、制鞋、玩具、电子、灯饰等企业为主。“有些企业一件成本的利润才几毛钱,在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其利润空间被大大压缩。”他向记者介绍说,从今年初开始,随着新劳动法的实施,物价的持续上涨,人民币的升值,中小企业的生存压力日益加大,广州、浙江等地已经出现了中小企业倒闭的情况,“虽然中山暂时还没有大规模地显现出来,但也有些企业在春节后没有开工。”他向记者预计,在3-5年内,如果劳动法一直实施下去,中山生产类的中小企业将倒闭1/3,服务类的中小企业将倒闭1/4.

  自认此提案肯定通不过

  因此,昨天的政协会议上,对于新劳动法的实施,沈剑建议应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保护期,“30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3年内暂不实行新劳动法。”他解释说,新劳动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工人的权益,他个人是非常欢迎的,但对于中小企业则是致命的灾难,“3年后,这些企业不是发展起来,就是已经适应了新劳动法,对于新劳动法的真正实施也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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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观点正确,凡事不可操之过急.否则好事变坏事. 过客 03-0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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